
刘静华,女,1995年12月生人,汉族,共青团员,山东潍坊人,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。曾任法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和LD体育辩论队队长,学习成绩优异,荣获校长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,2017年山东省高等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中荣获二等奖,“优秀诉讼代理人”的奖项。
人学始知道,不学非自然
自2015年进入LD体育以来,刘静华同学始终把学习放在自己生活的重要位置。在校期间,系统全面地学习了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,努力扩展自己的知识面。利用学校的图书馆里的资源,阅读大量的书籍,广泛涉猎各科知识,努力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。
“人学始知道,不学非自然。万事须己运,他得非我贤”刘静华同学始终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。在这种精神的激励下,她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,多次获得包括国家奖学金,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荣誉。她不仅自己认真刻苦,还带动她周围的人,她的的所言所行,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极大的肯定。
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
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,刘静华同学认识到只学习的课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,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,出入学她就积极报名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。从大一最初的辩论新人成长为辩论队队长。她说,自己是一个辩论新人的时候,努力抓住每一次的比赛交流锻炼的机会,一有比赛她肯定是第一个积极报名参加的同学。在不懈的坚持与努力下,她也获得回报,成为辩论队队长,领导整个队伍。但是她说,这不是她最大的收获。在辩论期间,她思考问题更加严谨,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,学会更加包容,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。在2017年11月,她还积极报名参加了山东省高等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,荣获的了“优秀诉讼代理人”的荣誉称号。
她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,还曾参加了学院的学生会,成为学习部部长,担任班级的班干部。她说虽然工作很忙碌,但是自己很充实,很快乐,这样自己的大学时光才不会虚度。
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
“我热爱我的专业,我希望自己以后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职业者”刘静华同学满怀憧憬的说道,“法律不仅维护国家的繁荣和稳定,更是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。”她说自己在这条道路上才迈入了一小步,以后要走的路还长,但是她始终会不忘初心,砥砺前行。(法学院 撰稿:严煜 摄影:刘春莉 审核:曲志钢)